笔者的话:
常州地区召开首次减刑、假释听证会,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透明度是全国首创,1999年10月18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这篇新闻。
常州:减刑假释先听证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溧阳监狱首次举行由监狱,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以及部分服刑人员参加的减刑、假释听证会,对提请减刑的两名服刑人员进行公开审理裁定。
长期以来,减刑、假释工作处于封闭状态,容易滋生一些腐败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误解和负面效应。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溧阳监狱实行了减刑、假释的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透明度。常州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监督工作时也推行了检务公开,使减刑、假释在提请法院裁定前的工作都做到了公开。为进一步公开减刑、假释,促进司法公正,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和溧阳监狱的领导经仔细研究后决定联合召开这次减刑、假释听证会。
听证会上,审判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人员的意见后,依法做出对两名服刑人员减刑的裁定。被减刑的两名服刑人员激动地说:“以前听说‘减刑靠钱进’,被减刑的理不直、气不壮,没被减刑的不服气,这次可不一样了”、“通过这次听证会,我们认识到只有好好改造才是获得减刑假释的惟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