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刑事调解化矛盾 终化干戈为玉帛
2017-12-05 13:57: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121日,嫌疑人沈某某和被害人在检察机关见证下,重新达成和解协议,嫌疑人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二人握手言和,并再三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近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沈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该案犯罪事实清楚,且在侦查环节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已达成了赔偿协议,但事后二人在赔偿款的支付上产生了分歧。犯罪嫌疑人声称已按协议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共计36万元,并提交了被害人出具的收条。被害人却多次表示犯罪嫌疑人仍有10万元赔偿款未支付,犯罪嫌疑人提交的收条并非其本人出具,如不妥善解决问题,将会逐级上访讨回公道。

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联系进行笔迹鉴定,另一方面综合全案评估赔偿可能性,经过综合分析后,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被害人谅解对其量刑的影响以及作虚假供述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次日,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检察院说明真相,表示因被害人屡次向其索要剩余赔偿款,一气之下修改了收条,现在愿意支付剩余赔偿款,并自愿在协议之外再支付4万元给被害人。

今年以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积极推进刑事调解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帮助沟通,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编辑:天目湖检察院江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