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个案全程现场检察监督
2017-12-05 13:43: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天宁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个案检察监督模式,全程现场监督天宁法院执行局法官执行罪犯高某、王某2起财产刑案件,全面抓好财产刑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

罪犯高某因犯盗窃罪,被天宁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该院执检科干警协同天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到往南京玄武区的南京银行,来到法院查询专柜,凭借天宁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将罪犯高某的银行卡内2500余元先行予以冻结,然后划扣至天宁法院银行账户,成功完成此财产刑执行案件。

其后,执检科干警协同天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到往南京浦口监狱,提审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罪犯王某,告知其积极完成法院对其判处的财产刑,并对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支付财产令、财产刑执行告知书等材料,要求罪犯王某将其名下的桑塔纳轿车由家属送交天宁法院,以司法拍卖的形式抵扣其未缴纳的罚金。罪犯王某表示愿意采纳天宁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意见完成其财产刑执行。

执检科干警全程现场监督此2起财产刑案件,并与法官积极沟通联系,切实维护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财产刑执行活动。

  编辑:天目湖检察院江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