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首次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
2018-02-26 09:39: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日前,武进区检察院公诉局未检科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危险驾驶案作不起诉决定。2018年2月9日,召开了对不起诉人江舟(化名)及其家长的不起诉宣告训诫会。区法院、公安局及事故对方当事人受邀参加了本次训诫会。 

  会上,案件承办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就江舟的犯罪事实、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向与会人员做了相应介绍。与会人员逐一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及训诫谈话,深刻剖析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希望其能从中吸取教训,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同时也要求家长多与孩子沟通谈心。江舟也当场表态,保证以后遵纪守法,当一个堂堂正正的好公民。此外,承办人还向公安机关承办人送达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江舟作出行政处罚。 

  本次会议是常州市首次采用训诫会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的一次有益尝试,既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理,又切实让被不起诉人体会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充分贯彻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编辑:天目湖检察院江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