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系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出院,专司监狱检察工作。前身成立于1985年,为两个分别派驻常州监狱和溧阳监狱的检察院。1990年,两院合并成立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由监狱迁入溧阳市城区。2011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更名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担负着对江苏省溧阳监狱、常州监狱、新康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建院以来,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经历了前身初级阶段的艰苦探索,合并阶段的发展壮大,更名后的提档升级,目前正以前所未有的稳健步伐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