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天目湖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常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和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国平出席了会议。
会上,汪国平主任宣读了相关任免决定,刘继春同志任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小强同志不再担任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随后吴小强同志和刘继春同志分别作离职感言和表态发言。
最后葛志军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吴小强同志在天目湖院做出的成绩和努力,表达了对天目湖院的关心,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建设好担当作为的好班子;二是打造德才兼备的好队伍;三是抓实司法办案的好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