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前做好司改后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准备,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4月27日上午,经开区检察院案管科利用周五部门业务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了江苏省检察院近期印发的《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程(试行)》和江苏省监察委与江苏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规定》。案管科负责人从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流转、退回补充调查、撤回移送案件等涉及案管工作主要环节和工作新规进行了重点解读;部门干警就案件衔接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和把握的事项进行了广泛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案管部门要重视对上述两个规范文件的学习,领会好文件要求,把握住重要环节,做到执行不偏差不走样,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不在案管环节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