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王勇:专业化办案到底好在哪?
2017-08-21 08:42:00  来源:
 近两年来,司法改革进入纵深,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形式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经之途。

  目前,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其中,检察官办案组酝酿了专业化办案力量的发展。

  专业化办案到底好在哪?

  我们来听一听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王勇怎么说?

  问:办案组织、独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专业化办案组这几个概念有什么样的关系,如何运行?

  王勇:2015年9月28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大块就是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形式。办案组织形式在检察实务中始终备受探讨。单打还是组团,在司改前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如今意见明确了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

  独任检察官 , 是一名检察官带领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检察官办案组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 , 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主任检察官作为办案组负责人承担案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以及对办案组成员的管理等工作 , 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 , 其他检察官在主任检察官的组织、指挥下从事具体的办案活动。

  专业化办案组是检察官办案组的一种形式。办案组也可以按照区域划分,也可以按照专业,还可以按照难易等等。但我觉得,按照专业更合理。

  问:专业化办案组,缘起于何处?

  王勇:检察官专业化办案早就是一种趋势,覆盖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韩国和日本的检察官专业化建设都很完善,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的内设机构为例,其内设有公安部、刑事部、少年部、金融调查部、毒品组织犯罪搜查部、高科技搜查部等 11 个业务部门。不仅如此,其部分内设机构还根据专业化的要求分设为若干二级机构,例如,刑事部又根据案件的类型而进一步细分为8个部:刑事一部,负责计划、监察、人权侵害等业务;刑事二部,负责保健、医疗、药品、食品案件;刑事三部,负责暴力、放火、失火、铁路公安等犯罪……由此可见,其内设机构的分工不可谓不细,专业化程度相当之高。

  至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专业化建设,那更是成熟得比较早。我们以位于芝加哥市伊利诺斯州库克县的检察官办事处为例,它有工作人员 900 多人,主要职能部门是刑事起诉局,下设三个处,分别负责轻罪起诉工作、重罪起诉工作和性犯罪起诉监督工作。轻罪起诉处下设预审听证科、未成年人犯罪科、交通违法科和轻罪复议科;重罪起诉处下设预审听证科、重罪复议科、大陪审团调查科、上诉科和特别救济科。

  在这些国家,都按照案件类型来决定自己的检察部门划分,打有准备的仗。其实不管是纵观世界还是看看左邻右舍,专业化这个词对我们来说,都已经是当务之急了。

  问:这种当务之急在实际办案中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勇:先说说我们公诉部门办案时有工作衔接的公安机关,日常跟我们打交道的就有六个办案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环境食品药品支队、网监支队等。以经侦支队来说,还分好几个大队,金融、税务、诈骗等案件是分别给不同大队来办理的,这就是专业化建设。再说法院,我们对应法院的五个庭,刑事审判一庭、二庭、行政庭、知识产权庭、少年庭。但我们只有一个公诉部门, 15 个公诉人。要对接这么多专业的警察、专业的法官,不搞专业化建设,不去提升专业办案能力是非常被动的。

  我们办理案件的侦查部门主要是公安,但还有部分案件来源于海关缉私局、安全局、反贪局。在司改之前的情况是,不管是谁侦查案件,我们就这 15 个人起诉。而且这些案件是由内勤来轮着分配的,也就是说,可能上一个人刚研究透海关报关的问题,下一个人分到了同类案件,得把所有内容再学一遍。

  但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作为司法官,法律才是检察官的本业和专业,检察官要精通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已经殊为不易,还要检察官精通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甚至成为该领域的专家,则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一个人要成为全能的万事通是不可能的,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不停学习的过程,有时候办理一个案件要学好几本书。比如药品犯罪,要研究药典,研究医药知识。办走私案件,对涉及罪与非罪的税款计算问题要反复研究。这里涉及到国税、国际贸易学、海关学等专业知识,我们也和这几类的专家接触沟通过,专家的意见也是不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公诉人面对的问题的复杂性。

  这也是我们专业化办案组的特殊之处,他们在超越一般的检察官,做一些不可替代的工作。

  问: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关系?

  王勇: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各种职业都需要专业化。比如医生是职业,但由于人的疾病可产生于不同的系统和部位,不同系统和部位的疾病既有共性,又有不同的特点和规律。为了对各系统、部位疾病进行深入研究和对症治疗,就需要对医生进行专业分工,便有了专科医生;在专科医生中,有些还各有专攻和擅长。越是大医院和专科医院,这种分工就越细……

  我们检察官也一样,以前我们理解的检察官,相当于全科医生,他们可能在办理刑法第四章第五章罗列罪名的案件时非常有经验,比如在公诉,会办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是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毒品类案件等等就需要比较专业的知识了。我最近在看一部讲检察官的韩剧《秘密森林》,里面有个刚获得检察官资格的年轻女孩子,分案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经济犯罪是不会分给我的”。我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这也体现了从基础到专业是需要修炼的。

  问:专业化与年轻检察官的成长会不会形成冲突?

  王勇:我认为不会。虽然目前有的单位在办案组里设置了轻案组,但优秀的人才总会脱颖而出,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而经验较少的新人,在办理盗窃、交通肇事等等相对容易的案件过程中,能建立基本的公诉素养,培养良好的办案习惯,对于新公诉人是打基础的事情。

  专业化办案组也应当在队伍稳定的情况下设立准入机制,实现人才流通,增强队伍活力。同时也可以定期不定期交流人员,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有利于实现办案质效最大化。

 
  编辑:天目湖检察院